《交大法学》(CN:31-207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交大法学》将秉持兼容并包的方针,采取全球越境组稿的方式,特意开拓一片供不同国籍和不同学科的法律家自由进行探索和交流的精神园地,构筑一个有助于互助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
作者:马剑银 | 法律东方主义自我东方化认知他者
摘要:《法律东方主义》-书是美国学者络德睦近年来的-部比较法论著,翻译成中文后引起了中国法学界的高度关注,此书将前人“东方主义”中国中心论”等理论应用于法律领域,提出了“法律东方主义”的概念,虽然理论的原创性不算太强,但也对不同文化比较中的自我与他者的认知进行了反思,这种反思对于西方人对世界的重新认知,尤其是对“东方”的重新认知具有很强的警醒作用,对于东方世界存在的“自我东方化”现象同样有警醒作用.然而这种作用不能夸大,更不能政治化,在特殊的社会情境中成为“政治消费品”.因此,对此书在中国的讨论和可能的“政治化”应该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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